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:
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食品安全总监的规定,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、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、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,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,为提升从业者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安全的法规政策、监管标准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理解与掌握,以确保其具备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,能够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,保障食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安全,维护公众健康。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、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、深圳市技师工作站联合举办食品安全总监培训班,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总监岗位人员、食品安全主任、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等从业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(一)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;
(二)食品安全标准: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讲解;
(三)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(HACCP)体系讲解。
三、培训时间 (培训2天)
小班授课,面授,每两月开一期班
四、培训地址
深圳市罗湖区金山大厦19楼
五、培训讲师
特聘资深食品安全培训讲师
六、培训费用及转帐信息
(一)收费标准:1200元/人
(二)转帐信息:户名:广东岭南质监职业培训学校;开户行: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; 帐户:443066168018003139531
七、培训报名及证书
点下方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。培训班结束后,统一颁发《食品安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》、《食品安全总监岗位培训结业证书》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徐老师 ; 电话:0755-82331498 823317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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